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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实时:村民非法种植2430株罂粟,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23-06-26 20:16:14 来源:红星新闻

6月26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6·26”国际禁毒日新闻发布会。


(相关资料图)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通报,攀枝花法院坚持“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原则,严惩各类毒品犯罪。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审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231件371人(含旧存6件21人),分别占全部刑事一审案件的6.62%和6.81%,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二是犯罪类型主要以贩卖、运输毒品为主;三是“互联网+电子支付”已成为贩毒活动的主要交易方式。

2020年以来,攀枝花全市法院依法惩处的371名毒品犯罪分子中,判处5年以上刑罚的有153人,重刑率约41.24%,远高于整体刑事案件的重刑率32.17个百分点。依法审结彭某海、郭某梅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死刑,有力震慑了毒品犯罪。另外,攀枝花法院还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与此同时,还通报了何某犯贩卖毒品案、李某某运输毒品案、冉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等典型案例。

案例一:

居间介绍他人买卖毒品4千克

被判处无期徒刑

2021年8月底,彭某(另案处理)受彭某海(已判)安排,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接应毒品冰毒4千克,并将毒品藏匿于水果箱内,通过物流寄递至四川省成都市。随后彭某坐飞机抵达成都市,与彭某海一同将毒品拿到成都市新都区彭某海、郭某某(已判)的家中,并在书房将冰毒称量、分装后藏匿于彭某的黑色双肩包中。

2021年9月2日,彭某海安排郭某某驾驶租赁的汽车搭载其与彭某开往湖北省仙桃市,途经重庆时彭某携带毒品换乘网约车行驶在后,郭某某驾驶租赁汽车搭载彭某海在前探路。9月3日凌晨2时许,彭某海、郭某某抵达仙桃市,被告人何某驾驶汽车前来接应。凌晨4时许,当彭某抵达仙桃市后,何某驾车搭载彭某在前带路,彭某海、郭某某驾车跟随,4人前往仙桃市彭厂镇一居民小区。何某带领彭某海、彭某二人进入一居民楼,经何某介绍二人在一民居内将4千克冰毒贩卖给一名男子,直到16时许该男子先后分3次共支付240万元现金给彭某海、彭某。彭某海支付何某“介绍费”2万元后,与彭某乘坐郭某某驾驶的汽车离开,彭某海分给彭某25万元现金后双方在仙桃市分开,彭某海、郭某某返回成都市。9月5日,彭某海和郭某某分别转付毒资尾款5万元和10万元。

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居间介绍他人买卖毒品冰毒4千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何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量刑时予以考虑。共同犯罪中,何某居间介绍他人买卖毒品,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可从轻处罚。何某收受彭某海支付的2万元“介绍费”系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从何某身上查获的1.07克甲基苯丙胺系违禁品,依法予以没收。从何某身上扣押的两部苹果手机,未随案移送,由扣押机关处理。依法对被告人何某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一审宣判后,何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典型意义:在贩卖毒品犯罪中,居间介绍买卖毒品行为较为常见,介绍者在毒品交易中处于中间人地位,发挥介绍联络作用,通常与交易一方构成共同犯罪,不以牟利为要件。本案被告人何某为彭某海介绍联络毒品买家,在毒品交易过程中实施居间介绍帮助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生活中,有人对毒品犯罪心存侥幸,以为不直接买卖毒品便不会构成犯罪,为获取少量毒品吸食或谋取金钱利益,积极为他人贩卖毒品牵线搭桥,殊不知已触犯毒品犯罪法网,难逃刑事法律的严惩。

案例二:

村民种植2430株罂粟

被判有期徒刑1年2个月

2020年10月,被告人冉某到攀枝花市盐边县渔门镇附近一山上挖天麻时发现罂粟果实,便采摘带回家中。2021年9月,被告人冉某不听其家属的劝告,将罂粟果实播撒在自己的芒果地里。2021年11月30日10时许,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民警接到匿名群众举报,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中坝乡中坝村小河田组泥家田处,查找到被告人冉某种植于自家较为偏僻的芒果地里的疑似罂粟植株,随即通知被告人冉某到现场。被告人冉某到达现场后经现场辨认,对其种植罂粟植株的事实予以认可。公安民警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拔除、扣押、清点和抽样。经现场清点,共计2430株。公安民警当场抽取其中423株封存送检。经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冉某所种植植物为罂粟科罂粟属罂粟。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冉某非法种植罂粟2430株,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冉某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冉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量刑时予以考虑。被告人冉某种植的罂粟植株2430株,系违禁品,依法应当予以没收,因未随案移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被告人冉某不听劝阻,且在相关机关部门多次宣传禁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下种植毒品原植物,不应对其适用缓刑。依法对被告人冉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对公安机关扣押的罂粟植株2430株,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典型意义: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但近年来,攀枝花市每年仍有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在此提醒,我国一直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科研外,一律禁止种植。非法种植、买卖、运输、储存、使用罂粟均是违法行为,种植毒品原植物超过500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不满500株的,将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的治安处罚。不要听信他人传言或治疗偏方而种植毒品原植物,因此受到法律制裁得不偿失。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彭疆 责编 邓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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